一般来说,如果应收账款迟迟无法收回的话,这种情况就属于坏账,而公司想要享受税前扣除的话必然是建立在交易成立且有发票等凭证证明的前提下。所以如果公司发生了应收账款收不回的情况,这个时候公司必然需要了解该如何处理这种应收账款,那么我们通过这篇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我国税法对税前扣除的定义:只有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才允许税前扣除。
代入上述规定,我们可以发现收不回的应收账款,其交易内容都是真实发生的,只是因为交易方不给钱或者不给发票,所以公司如果想将收不回的应收账款进行税前扣除的话,就需要满足一些条件。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点就是要确定应收账款是否真的收不回,也指坏账是否已经实际发生。
在确定应收账款确实收不回之后,我们要确定的是坏账产生的时间,也就是账款的逾期时间。因为如果公司想要将应收账款进行税前扣除的话,就需要保证账款逾期时间没有超过税法上的规定时间。
如果账款逾期时间超过了1年或者3年的话,那么就没办法享受税前扣除的优惠了,只能将这笔账款做坏账处理。
比如在账款逾期时间达到1年以上的话,只有在账款的数额没有超过5万或者没有超过企业年度收入总额的万分之一的时候,可以将这笔账款作为坏账处理,但是要及时说明情况,且提供说明的证据。
逾期3年以上的话,没有要求,直接将其作为坏账处理,处理时说明情况,提供证据。
第二点会计在处理坏账的时候,一定要符合会计处理规范要求,比如说一般的会计在处理未收回的应收账款时,仅仅只会将其计提坏账准备,这样处理之后是不能税前扣除的。
那么会计应该怎么处理呢?
简单来说,企业必须提供可以证明损失的外部、内部的资料。外部材料必须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像是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专业技术鉴定部门等依法出具的证明或者书面文件。
内部材料即企业内部对该笔应收账款的记录,像是当时交易的内容、金额、时间等等,公司的账簿可以作为辅助的证明材料。
所以如果企业遇到了应收账款收不回的情况,企业想要税前扣除的话,需要满足上述条件,不然是无法申请税前扣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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