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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房子无缘无故被执行了,怎么办?

发表时间:2022-10-20 09:18:10 浏览:564

可能你不会遇见这样的情况,自己在家好好的,法院的人过来让你搬走,说要把你的房子拍卖,你一头雾水,不知道怎么办才好,自己也没欠钱,房子怎么就就要被执行了。可能很多人不会遇见这样的情况,但是还是会有人遇见这样的情况,这不北京的张三就遇见了。自己明明在家晒着太阳,喝着茶,法院的人突然到访说限期搬走,房子需要进行拍卖执行。

张三一看法院的执行文书还真的是自己的这套房子,但是自己既没有欠钱也没有去法院打官司,房子怎么就无缘无故被执行了。先不说怎么无缘无故被执行的,我们要说的是遇见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怎么样才能停止执行自己的房子。因为判决已经生效了,审判阶段肯定是不能去组织了,那就是执行阶段了,现在是在执行阶段,执行阶段要是想中止执行,就需要提供担保,也就是说张三需要提供担保然后向法院申请中止对自己房子的执行,要么张三就提出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也就是这套房子的异议,法院审查异议成立的,中止执行,异议不成立的,继续执行。

中止执行之后,事情还没完,因为只是中止了,如果你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向法院的起诉的话,还是会继续执行你的房子。如果执行中止了,就赶快想法院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撤销之前的生效判决。一份生效判决,只有两种方式可以将其改变或者撤销,一是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二是申请再审。两者只能选择一种情况进行,不能同时进行。

他们的区别就在于,到底是执行的是你的房子还是判的是你房子,很多人会觉得这不一样吗,可不一样啊。比如说张三和李四两个人就房子的问题产生争议,向法院起诉,然后法院判决房子归张三,但是房子其实是你的,你既可以申请再审,也可以以案外人的身份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张三欠李四的钱,李四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张三还钱,张三没钱,但是说自己有一套房子,要用房子抵债,但是房子其实是你的,这个时候你就不能申请再审了,只能提出异议,因为第三人撤销之诉和再审都是对原判效力的影响,这种情况下,与原判无关,因此不能申请再审,或者第三人撤销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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