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全权委托你处理”,是不是经常会在电视剧里看见,公司老板这样的霸气的台词,全权委托岂不是什么事情都可以干,公司的一切事物都可以干。这样“全权委托”我们称之为概括授权,没有具体的授权的事项,一般来说,在授权书上面都会写上具体的授权事项,避免被授权的人滥用权利,但是很多人并不是像专业的人那么懂,就会在授权书上写全权委托。
在实务当中是会存在争议的,特别是公司的法代全权授权其他人处理公司的事务,公司不是一个人的,特别是有限责任公司,更加注重人合性,公司事务的处理,更是关系到公司的发展。
而在法律上也没有明确的规定,法代全权授权的时候的范围到底在哪里,超越授权的行为到底有没有效力,这些都是没有规定的。所以也存在着两种观点,一种就是法代的全权委托授权的行为,是真实的意思表示,是有效的。也就是说法代授权给其他人,是自愿的,也是真实的。
没有对自己的委托行为产生异议,一般认为法代的全权授权行为是有效的,被授权人也就是办事的人出去办事,一般要跟人家明确说明自己的代表某某公司从事法代业务的。这种情况下,没有特别的限制,因此公司的利益也很容易受到损失。毕竟可能会存在伪造的风险,会给公司的利益造成很大的损失。
第二种观点就认为,法代要全权委托给其他人需要经过股东会的决议,有的时候法代是公司的股东,有的时候不是,因此在授权这件事情上要严格的限制法代的权利。毕竟法代的行为后果是由公司承担的,也是为了市场交易的安全,对于法代的行为是要严格限制的。如果被授权人在授权期间对外签订合同,该合同效力应当按照无权代表或无权代理的认定规则判断。如不构成表见代理,公司也不追认,则合同无效。
在此,专业人士给出的建议就是,如果法代不能履行自己的职责,就应该按照法定程序把自己的职权让渡出去,作为公司的法代就是要承担管理公司的职责,如果不能履行,建议让渡权利。其次就是在章程当中,写明法代不能履行职责的紧急情况下,公司的处理方案,这里我们又再一次体现了公司章程的重要性。
更多阅读:这样偷逃个税是违法的!https://www.mscye.com/newsdetail/1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