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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著作权被罚?

发表时间:2022-07-11 08:41:53 浏览:722

话说,我不是药神已经上映四周年了,但是近期我不是药神的制作方被告上了法庭,还记得四年前真的是轰动啊,街头巷尾都在讨论,而且当时也创下了票房神话。众所周知,我不是药神是根据真实的案件改编,因为这个案件,我们国家也修改了相关的法律,此前是只要没有经过备案的药品,不管是有功效的还是没有的,都会被认定为假药,而刑法上的销售假药罪也是很重的,销售假药,不要求数量,也不要求你获益多少。

只要你销售了,这里的销售行为也可以说一说,就是你要从中获益,哪怕很少。所以销售假药跟销售劣药还是有区别的,如果是销售劣药还需要看你获益的金额,达不到金额,也就达不到立案的标准。因为这个案件,我们国家也修改了相应的法律,对于没有经过备案但是有功效的药品不再被认定为假药,而那些只是为了帮助病人的人也不会因此获刑。

电影虽然很好看,但是影视作品涉及最多的著作权侵权问题,根据判决书来看,我不是药神当中的一个片段使用了张先生的一张在印度拍摄的照片,但是在使用之前并没有跟张先生进行沟通,获得摄影作品的使用版权,法院在审理案件之后,判决制作方赔礼道歉,并且赔偿两万元,并且停止侵权行为。也就是在后期播放的我不是药神当中,不能出现张先生的这幅摄影作品,除非取得张先生的授权。

影视作品不仅仅是在摄影作品上面可能会涉及到侵权的问题,还有很多音乐作品,文字作品等等一系列的版权问题需要注意。除此之外,那些作品的版权可能是一人所有,也可能是两人或者是多人所有,这个一定要调查清楚,对于多人作品的版权要获得所有著作权人的许可。

除此之外,在企业做的广告上面的图片和文字都需要注意,有些有版权的,用作商业用途的话是需要取得权利人授权的。涉及版权侵权的内容,很多都是跟企业公司相关的,而如果企业没有专业的法务很可能会在这方面不注意,还有现在公司一般都会有自己企业的微信公众号,公众号里面需要使用的图片也是需要版权的,对于没有授权的私人图片,可能会存在侵权的风险,这个就需要公司的法务在发布之前进行审核,企业也不能因小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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