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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日头条,刷到了“今日油条”?不仅相似甚至撞脸!

发表时间:2021-11-23 09:51:14 浏览:729

大数据时代,大家都习惯在手机上浏览一些事实热点,而且因为手机的方便性,大家可以在任何空闲时间刷到各种新闻热点以及新鲜事,像是微博,知乎,头条,以及一些短视频平台都是大家常用的软件。

今天小编在来公司上班时,在今日头条上刷到了“今日油条”,出于好奇心,小编点进去看了,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这家油条店何止是与头条有些相似,简直就是撞脸!

正是因为与头条的高相似度,一些网友纷纷去打卡,让这家油条店成了网红店。

不仅是商标的高度相似,将“头条”改为了“油条”,整个logo的颜色到造型都几乎是一模一样,油条的价目表也与头条的新闻内容排版高度相似,不仅如此,还有一些其他的大牌,“今日油条”也是“蹭”炉火纯青。

比如说,该油条店的标语是“好油条,今日造”,大家听到这句文案有没有觉得有些耳熟,“好空调,格力造”,是格力的标语;还有之前王思聪大口吃香肠爆火的表情包,该油条店只是将这个表情包里吃的热狗换成了油条。

一家专门做早点的店铺,将各种热梗玩得炉火纯青,所以今日头条的总公司字节跳动将其以商标侵权以及不正当竞争为由,将“今日油条”告上了法庭。

今日油条的负责人说,他们是今日头条的忠实用户,其玩梗纯属因为好玩。

这种“擦边球”一点都不好玩,踩着法律的红线“蹭热度”,只会“昙花一现”,真的想要长久地发展,这绝对不是长久之计!

根据《商标法》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反不正当竞争法》也规定,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就已经构成了混淆行为!

根据网上消息,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判令今日油条早餐店立即停止侵害字节跳动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并对自己的侵权行为发表公开声明消除影响,并赔偿字节跳动公司人民币200万元,具体情况,现在还在审理中。

“蹭大牌”的热度终究会消退,要想真正长久地发展自己的市场,最终被时代筛选留下的,一定是真正有自己竞争力的企业!创新和实力才是真正的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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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