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创业资讯>法务咨询>老板们必看,竞业限制该怎么写?

老板们必看,竞业限制该怎么写?

发表时间:2023-09-06 09:31:25 浏览:165

老板们应该都不想自己的员工变动大吧!

尤其是掌握着公司资源,了解公司情况的员工法律也是考虑到了这点,所以说有一个叫作竞业限制的东西。很多老板知道这个东西但却不会用,一股脑地就把竞业限制添加到劳动合同中,他们可能未意识到这一协议可能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在今天分享的案例中,主人公铁柱A公司的员工,担任销售经理。当然啦,铁柱A公司的定价策略和薪资结构都了解得很清楚。后来,由于A公司无故扣减工资,铁柱决定离职并加入竞争对手公司BA公司的老板得知了铁柱要跳槽去竞品公司的事,便拿出了当初签署的劳动合同,并指出合同中包含竞业限制条款。

这里存在一个问题,法律规定竞业限制条款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具有保密义务的员工。作为销售员工,A公司不能仅仅依据前两者的理由来限制铁柱的竞业。那么铁柱是否被视为具有保密义务的员工呢?"保密义务"这一概念非常宽泛,因此在实践中存在解释上的分歧。

竞业限制的适用范围也是一个问题,如果铁柱不是去与A公司竞争的公司,而是转行从事完全不同领域的工作,会出现一个令人意外的情况,那就是铁柱仍然可以要求A公司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

说到这很多人可能认为,从立法目的看竞业限制是为了保护公司的利益而设立的,所以说只有在员工对公司有不利影响的情况下才应支付这笔费用。

如果员工的新工作与公司业务没有关联,似乎就不需要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

然而,实际情况是,竞业限制条款对双方都有权利和义务的约束。员工签署了竞业限制条款,就不能从事相应的工作,而公司签署了竞业限制条款,就需要支付相应的补偿金。竞业限制补偿金对公司来说,相当于一种保险费用,不能因为后来没有使用保险公司的赔偿就不支付保险费。

竞业限制条款和竞业限制补偿金是相互关联的,不能单独考虑。如果劳动合同规定了竞业限制条款,就必须同时规定相应的竞业限制补偿金,否则该条款将无效。

总之,竞业限制条款应慎重使用,以免引发劳动纠纷,从而给公司带来额外支出。

多阅读:小白也能懂法律,劳务派遣、灵活用工、正常用工之区别

关键词:法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