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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税收优惠虚开发票高达1.8亿!疫情期间真的“刑”!

发表时间:2022-06-28 09:26:47 浏览:538

在上海疫情防控期间,整个城市按下暂停键,处于停摆状态,不少朋友的生活都发生了巨大的改变,除了某些居家办公的朋友,一些企业面临着“手听口停”的局面,生活压力骤增的事实我们不可否认,与此同时,一些企业也没有“闲着”。

近日,上海市公安局公开了8起在疫情期间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虚开发票的典型案例,涉案金额高达1.8亿元,其中网银盾、发票、虚假合同等物品,都成为了“作案工具”。

根据网上消息,在疫情期间某些企业开票情况与实际的经营状况不符,引起了公安局的警觉,随后对其进行了调查。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以宝山区某案例为例,涉案人A在疫情防控期间,利用自己是财务公司实际经营人的身份,为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提供代理记帐,并以4.5%的开票方式给这些企业虚开发票。

经过调查,涉案人A在疫情的两个月中,为企业虚开发票3000多万元,帮助企业实现“少缴企业所得税”的目的,并借由开票方式谋取私利。

所谓聪明反被聪明误,作为财务人员,对开票比较有经验,但却不是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更好地为企业将企业解决问题,而是打起了歪主意,用自己的专业知识给小规模纳税人企业进行虚开发票,现在不仅没有赚到钱,还要赔钱,甚至还有可能要面临坐牢,真的是把“引火上身”玩明白了。

而接受虚开发票的公司也不可能独善其身,疫情期间,各行各业受到的影响都是不容忽视的,所以国家给企业发放税收优惠政策,帮助企业共度难关,但有些企业却选择铤而走险,通过虚开发票进行偷漏税行为。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违反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虚开发票更是税务局稽查的重中之重,千万不要去挑战法律的红线,企业想要长久地发展,一定要依法依规的进行纳税,这才是企业稳定发展的重要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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